城市供水价格类别及基本范围划分
根据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关于规范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分类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绵市发改环资[2014]586号)规定,供水价格类别及基本范围划分如下:
一、居民生活用水
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,流动人员居家生活用水,人民解放军、武警部队、公安干警办公及生活用水,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,养老福利机构用水,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(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场所、非经营的公益性服务设施,下同)用水,监狱监房生活用水,城市市政、消防、环卫、园林、绿化等公共设施用水。
二、非居民生活用水
指除居民生活用水、特种行业用水以外的其他用水,包括工业、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等。
(一)行政事业用水
指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,由政府财政补贴的教科文卫及社会公益性单位和组织,外国驻川非经营组织办事机构用水。
(二)工业用水
指从事工业性产品生产或运用物理、化学、生物等技术进行加工和维持功能性活动所需用水。包括冶金、化工、机械、造纸、制革、纺织、印染、医药、电子和其它制造业用水,种植业、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用水。
(三)经营服务用水
指流通过程中从事商品交换、流转和提供商业、金融等有偿服务的企业或组织用水,各种住宿收费经营用水、餐饮业用水。
三、特种行业用水
包括茶楼、歌舞厅、夜总会、健身房、高尔夫球场、滑雪场、休闲会所、桑拿、浴(足)室、美容、美发、酿酒、饮料、饮水制造(含纯净水)、烟草加工、洗车等用水。